感謝您使用奧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之「Ocard 線上點信用卡支付」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請注意,當您閱覽本條款並開始使用本公司服務時,即視為您已充分審閱、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應遵守本服務條款之約定。

一、服務說明

  1. 本服務為本公司與台新國際商業銀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銀行)合作推出,使用者於申請及使用本服務前應詳閱本服務條款,除與本公司另有書面約定外,使用者開始使用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功能,即代表使用者已充分審閱、瞭解並完全同意本服務條款及相關使用規範,包含但不限於本公司公布於本服務網站相關使用規範及限制,若使用者對本服務、本服務條款及相關使用規範之任一部分有反對或疑義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本公司相關服務並關閉本網站。
  2.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並將最新服務條款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不另行通知使用者。若使用者於本服務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視同使用者同意並接受本服務條款之修改或變更。
  3. 若使用者未滿 20 歲,除使用者本人應遵守本服務條款外,並請使用者之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同時確實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使用者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使用者於本服務條款為修改或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使用者之家長(或監護人)亦已確實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修改或變更。
  4. 本公司提供之「Ocard 線上點信用卡支付」可使用於本公司管理之所有相關服務;不受品牌、門市、服務入口所限制,惟該品牌、門市需先經本公司審核並啟用此支付功能,使用者方可使用。

基於上述充分認知,使用者同意使用本服務,並遵守相關約定。

二、服務內容

本服務係提供使用者使用本公司線上訂餐服務後,提供其相關付款功能,本服務之詳細內容,均以本公司實際提供者為準,且本公司有權隨時增減或變更各項服務內容及功能。

三、約定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

  1. 使用者約定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為本服務之支付工具,而於本服務新增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時,使用者需輸入擬新增之卡片資訊(包括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卡號、有效月年、卡面背面末三碼),並透過發卡銀行驗證該卡片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卡號之有效性及身分驗證程序),以確認該張卡片係為使用者本人所使用。
  2. 使用者不會因上述驗證程序而負擔或支出任何費用。
  3. 使用者於本服務所輸入之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資訊,係透過加密機制傳輸至 銀行進行驗證及保存,該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資訊不會保留於本公司網站或以任何形式儲存於使用者之智慧型行動終端裝置。
  4. 本服務目前僅約定信用卡及 Debit 簽帳金融卡,最新支援卡別依本公司及銀行官網公告為主。

四、使用須知

  1. 使用本網站服務為免費,惟使用者如係透過各家電信業者提供之電信系統網路或需收費之 Wi-Fi 網路使用本服務,需依使用者向其所屬電信業者申請之電信服務上網/數據資費費率,額外計算傳輸費,並自行支付傳輸費予電信業者,其衍生費率與本公司無涉。
  2. 使用者透過本服務依約定之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支付交易款項者,無須使用簽帳單、當場簽名或另立書面契約,使用者同意並保證日後不得以該筆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交易款項未經使用者本人簽名為由,拒納該筆交易款項。如使用者於本服務所約定之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因掛失、偽冒、停用等原因失效時,該張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卡號,即無法於本服務系統進行任何交易服務。
  3. 本服務限使用者本人使用,不得轉讓、質借或轉由他人占有;使用者若因違反前揭規定,而所生之損失或糾紛,使用者應自行負擔相關責任。
  4. 使用者不得有任何複製、竄改或改作本服務之行為;一經發現,本公司得報請有關機關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並得請求使用者賠償本公司、合作方或其他第三人所受之損失。
  5. 使用者欲停止使用本服務,應立即向本公司提出並完成服務註銷之申請,始生註銷效力。
  6. 使用者透過本服務進行交易消費款項之支付時,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所約定之信用卡,該發卡行就該筆交易授權保有准駁與否之權利。
  7. 使用者如係因使用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所衍生之相關問題,或於本服務所約定之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有遺失、滅失、遭竊或喪失占有等情形時,應立即通知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之發卡行,衍生之相關問題與本公司及本公司相關服務無涉。

五、交易核對、退款及疑義處理

  1. 本公司將於使用者所指示之每筆交易處理完畢後,由本服務系統以電子郵件、交易介面所示之消費紀錄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應核對其交易內容之正確性。
  2. 本公司提供使用者可於本公司網站查詢訂單交易紀錄。
  3. 使用者如欲取消訂單退還款項,可於店家接受訂單前至「我的訂單」中該筆訂單頁面,點擊「取消訂單」按鈕進行退單。若訂單已進入處理中,請致電至訂單所屬店家,請店家協助進行取消訂單。
  4. 倘因信用卡系統錯誤導致該筆交易款項支付錯誤時,請立即洽本公司客服中心修正該筆錯誤交易;若為非本系統導致之錯誤,應逕洽實際訂單承接者(合作品牌)洽詢。
  5. 使用者若就透過本服務所完成之指示交易消費帳款有疑義時,請洽該張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之發卡行或本公司客服專線。

六、服務暫停

  1. 若使用者遺失載有本服務之智慧型行動終端裝置,或發現有第三人冒用、盜用或意圖非法取得使用者之登入認證碼時,應立即透過以下方式暫停本服務,惟使用者所約定之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之實體功能不受本服務暫停之影響:
    電郵申請:來信本公司客服(service@ocard.co),信中詳述消費者帳號(手機號碼)並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由本公司客服專案處理。
  2. 經使用者通知、或本公司合理懷疑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異常狀況發生時,本公司有權立即暫停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直至該異常狀況解除為止。本公司不負任何因暫停本服務所造成之損害賠償責任,並得要求使用者提供相關文件作為後續處理使用。

七、使用者義務與責任

  1. 本服務僅供使用者個人正常合法使用,使用者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予他人使用。使用者如違反相關責任與義務,導致本公司或任何第三人之損害者,應負擔賠償責任。
  2. 使用者若因個人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未妥善保管會員帳號、登入驗證碼、自行之行動智慧型終端裝置遭破壞或變更原裝置或本網站服務之安全機制等)導致使用者權益受損,須自行負責相關責任與損失。

八、個人資料之運用及保護

當您註冊成為本服務會員時,本服務會要求您輸入手機號碼、姓名、生日、性別、電子信箱等基本資訊。

  1. 當您在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可能會蒐集到以下資料:,
    (1)得以辨識您個人之資料,例如:姓名、住址、行動電話、電子簽章、憑證序號、提供網路身分認證或申辦查詢服務之記錄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
    (2)其他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所產生之技術數據,例如:IP 地址、登錄時間、位置資料、財務交易資訊以及其他得以辨識個人休閒活動及興趣、生活格調等之資料。
  2. 使用者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對於使用者所輸入或留存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行動電話號碼、會員帳號、電子郵件地址、信用卡/Debit 簽帳金融卡資訊、聯絡方式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資料等),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服務條款內所載特定目的範圍,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妥適保管。
  3. 本公司得於本服務條款之特定目的蒐集、處理及使用使用者提供個人資料:
    (1)使用者同意本公司、關係企業及合作廠商,就使用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蒐集及處理之,並得於使用者/會員管理及檔案維護、行銷宣傳、調查統計分析、提供本服務及相關服務等目的範圍內,傳遞及利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予 銀行或其他服務合作廠商或受委託蒐集、處理、利用資料之廠商、使用者資料統計、關於使用行為之調查研究、提供優惠或促銷訊息、或為其他合法利用等。
    (2)本服務合理關聯之特定目的範圍法定編號包含:
    〇四〇 行銷、〇六七 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八一 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〇九〇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〇九一 消費者保護、〇九八 商業與技術資訊、一三五 資(通)訊服務、一三六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一五二 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一五七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一八一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一八二 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4. 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得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您如欲行使上述權利,可與本公司之客服人員進行聯繫申請,然於本公司尚未查證您為本人前,您不得申請查詢、複製、請求閱覽或申請變動不屬於本人會員之個人資料及帳號內容。

    您可隨時要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屬於您的個人資料,然資料一旦經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者,本公司有權向您終止本服務。

    於妨害國家重大利益、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妨害蒐集機關或第三人重大利益時,本公司有權拒絕您主動提出變更、刪除或異動個人資料之請求。
  5. 行使前揭權利時,需由使用者本人向本公司之客服中心申請,本公司將於確認使用者身分後,依內部作業程序辦理。本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ocard.co)。
  6. 若使用者不願意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的個人資料,將可能無法獲得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恕不另行通知,若有因提供不正確資料,而衍生相關法律問題,均與本公司無涉。

九、服務停止或中斷

  1. 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均有權立即對使用者停止或中斷本服務,或被迫停止或中斷本服務之提供:
    (1)對本服務系統、相關設備或電子通信設備保養、維護、升級或施工時。
    (2)發生突發性之系統或設備故障而進行緊急維修時。
    (3)本服務所連結之相關通信或通訊服務,因任何原因而發生中斷、停止,導致服務無法提供時。
    (4)本服務因天災、戰爭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提供時。
  2.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運作時絕不發生中斷、延遲或錯誤等情形。因此,使用者同意並瞭解,使用本服務時,應自行採取防護措施。使用者因本服務停止或中斷無法使用本服務,衍生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時,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十、服務終止

如發生特定情形,本公司有權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或限制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權利,前揭特定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營業政策之調整,停止本服務之提供、依法律、法院或政府機關之命令,或本服務發生無法繼續或無法預期之技術或安全因素或問題等。前揭情形,本公司對使用者或任何第三人均不負擔任何責任。

十一、智慧財產權

本公司所提供本服務之內容,包括所有軟體、文字、圖片及其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所接獲/觸之所有資料,其專利權、著作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一切權利,均為本公司或其權利人所有,概受著作權法、其他相關法令之保護。

除另有書面同意外,不因本合作關係而當然授權或讓予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營業秘密、技術祕笈(KNOW-HOW)、其他智慧財產權或其他財產權予他方。

十二、個別條款之效力

本服務條款所定之任何條款之一部或全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十三、管轄法院及準據法

本服務條款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使用者與本公司間因本服務、或本服務條款所生之爭議時,應先以誠信原則協商解決,若仍無法消除爭議須以訴訟裁判,除法令另有強制規定者應依其規定者外,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